安徽國通高新管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廣東國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稱:廣東國通)與債權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番禺支行就逾期貸款事項達成了《還款及後續安排協議書》:
廣東國通在2009年5月15日前一次性償還債權銀行的中長期部分貸款本金29967686.97元及全部利息,以及短期貸款本金15799855.73元及全部利息,並退還債權銀行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起訴廣東國通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共65969元(具體以法院實際收取的為准)的前提下,債權銀行將協助法院解除安徽國風集團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8054513股限售流通股股權的司法凍結。
在實施上述還款計畫後,廣東國通在債權銀行餘下的中長期貸款仍按編號為“GDK476780120030117”號《人民幣借款合同(中長期)》及編號為“番中銀補 GDK476780120030117號”《補充協議》的相關條款執行。
廣東國通須對債權銀行餘下的中長期貸款儘快提供擔保方案,有關擔保方案須取得債權銀行上級審批機構審批同意後生效實施。
截止目前,廣東國通逾期借款僅剩下1333.80萬元,公司本部逾期借款已全部解決。